溫紀〔2015〕22號
關于“五一”、“端午”期間
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通知
各縣(市、區)黨委、人民政府、紀委,市直各單位黨委(黨組)、紀委(紀工委、紀檢組):
“五一”、“端午”節日臨近,為鞏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,持之以恒糾正“四風”,防止不正之風反彈回潮,現就節日期間有關紀律要求重申如下:
一、嚴明紀律要求,切實做到令行禁止。各地各單位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強化紀律觀念,認真落實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各項制度和整治“酒局”、“牌局”有關規定,嚴禁違規用公款購買、贈送節禮和土特產(包括各種提貨券、購物卡);嚴禁違規發放津貼、補貼、獎金和實物;嚴禁用公款相互走訪、相互宴請,在單位食堂、內部招待所、農家樂等場所搞變相的公款大吃大喝;嚴禁領導干部出入私人會所;嚴禁公車私用;嚴禁借各種名義組織和參與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、高消費健身和娛樂休閑活動;嚴禁違反規定收送禮品、禮金、有價證券、支付憑證、商業預付卡、電子紅包;嚴禁奢侈浪費和其他各種違規違紀行為。
二、落實主體責任,堅持抓早抓小抓持久。各地各單位黨委(黨組)要高度重視節日期間黨風廉政建設,嚴格落實黨委主體責任,按照抓常、抓細、抓長的要求,切實加強領導,深入查找分析節日期間本地區本單位“四風”問題的表現形式和特點,做到早布置、早預防、早檢查。要加強宣傳教育,著力強化黨員干部紀律和規矩意識,從曝光的違規違紀問題中吸取教訓,打消少數人的僥幸之心、觀望之念,確保清正廉潔過節。要加強對黨員干部的管理和監督,狠抓各項規定和要求的落實,對出現的問題敢抓敢管,堅決糾正,不打折扣,不搞變通。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要嚴格自律、以身作則,模范執行各項規定和要求,切實抓好責任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,通過一級抓一級、一級帶一級,切實解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上緊下松、制度執行力層層遞減等問題。
三、強化監督檢查,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,始終保持正風肅紀的高壓態勢,發信號、出重拳、用狠勁,從嚴監督執紀問責。要暢通舉報渠道,充分發揮群眾和媒體監督作用,營造濃厚氛圍。要聚焦突出問題,對重點部位、重點場所、重點區域開展正風肅紀檢查。對頂風違紀問題要嚴抓嚴管、快查快辦,決不姑息、決不手軟。對糾而復生、邊改邊犯的頑固性問題,對“走地下、搞變通、玩規避”的隱形變身行為,要從嚴從重予以查處,并實行“一案雙查”,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,還要對所在地區和單位黨委、紀委進行問責,按照履行“兩個責任”要求嚴肅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。
各地各單位“五一”、“端午”期間正風肅紀檢查和違規違紀問題查處情況分別于5月15日、6月25日前報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(聯系電話:88965238)。
中共溫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
2015年4月24日
中共溫州市紀委辦公室 2015年4月24日印發